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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设计院2024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4日 A+A-

  根据《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招聘公告》规定的程序,现将笔试成绩及下一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请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查询。(https://exam.ciicsy.com/app/admission.html)

  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对应聘者报考的基本条件、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地点为: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11楼审图室,联系电话为:024-83738571。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未接受资格审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2份,准考证。

  2.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有二维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以国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3.报考岗位需要的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能够佐证其工作经历的其他材料。

  5.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人员认为有必要提供给招聘单位的能够反映其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将按笔试成绩排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现场进行职业性格测试,测试采用手机答题方式,测试时间约为30分钟,职业性格测试仅作为面试考官参考,不计入考生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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