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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电力设施增容改造工程施工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 A+A-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电力设施增容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因本项目前两次采购失败,现进行第三次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本项目所需电增容改造的收费站为北李官收费站。为了满足电增容改造所需条件,北李官收费站原有变压器容量为500KVA(千伏安),根据厨房设施燃气改电的供电使用要求,原有变压器容量不足,按照厨房设施气改电的容量需要将北李官变压器进行增容。为保证供电设施要求及质量,将原有500KVA变压器增容到800KVA供收费站及锅炉、厨房电气设施使用。

  2.2 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为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电力设施增容改造工程主要包括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管道及电缆连接、调试、试运行、电力部门验收、送电、交付验收、用户培训、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系统运行维护等)。

  2.3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2.4 施工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5 施工地点:沈阳分公司北李官收费站。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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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响应,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5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本项目各标段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2024奥门原料网站网站》()、《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康高速零公里处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5040286777

  采购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    话:024-8832537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我们

024-678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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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